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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性侵求償成功案例|修繕工與雇主連帶賠償90萬精神慰撫金
Q:租屋遭修繕工性侵,可以向誰求償?
受害人可同時向加害人及雇主請求賠償,並主張高額精神慰撫金。根據《民法》第188條,若加害行為與工作有關,雇主需負連帶責任。
案件背景:小美遭修繕工施暴,勇敢提告尋求正義
某天,小美(化名)因家裡漏水請水電行修繕。修繕工趁獨處時性侵她,甚至拍下不雅照片意圖掩飾犯行。這場突如其來的惡夢造成她嚴重身心創傷,父母悲痛萬分,立即尋求法律協助。
律師出手:陳伯彥律師為受害者爭取最大補償
小美家人經朋友介紹找到蘗樂法律事務所,由台中民事訴訟律師陳伯彥全權協助訴訟。律師研判此案可依據《民法》第188條向雇主提告,主張與修繕工作有關,店主應與員工共同賠償。
律師策略與證據準備
- 提出心理治療診斷、醫療報告與通訊紀錄
- 蒐集現場時間軌跡與工具使用紀錄,證明修繕行為未完全結束
- 駁斥雇主「非職務時間」及「最多只能賠十萬」的抗辯
法院判決:修繕工與雇主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90萬元
法院審酌被害人長期心理創傷、生活品質下降等影響,裁定加害人與其雇主應連帶賠償新臺幣90萬元。這筆金額除象徵正義,也為被害人後續心理治療提供實質支持。

我被性侵了,該怎麼做?律師給你的4點建議
- 立刻報案:保留現場痕跡與通訊紀錄,協助警方蒐證。
- 前往醫院:接受婦產科或急診醫師檢查並取得診斷證明。
- 尋求律師協助:盡早進行民事與刑事求償規劃,防止證據消失。
- 主張精神慰撫金:依《民法》第195條請求非財產損害補償。
精神慰撫金能賠多少?
法院會參酌下列因素來裁定金額:
- 性侵行為的惡性程度與事後態度
- 被害人心理與生活受損情況
- 有無公開羞辱、強迫拍照等手段
- 是否與工作職務有關
實務上慰撫金金額範圍約落在30萬~200萬之間。
我可以告雇主嗎?《民法188條》適用重點
《民法》第188條第1項:「受僱人因執行職務,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,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
即使老闆沒親自參與,只要行為人是在工作範圍內犯罪,雇主也需共同負責。
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民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受害者爭取最有利的法律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