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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誤信假檢察官而提供帳戶,卻被控洗錢怎麼辦?成功爭取無罪實際案例解析!
Q:當帳戶被控洗錢怎麼辦?
答案:別慌!洗錢罪成立需有明知與故意,本案成功爭取無罪的關鍵在於「證據不足」與專業辯護。
本篇透過實際成功案例解析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5條之2無罪案例,說明法律要件、法院觀點與三步驟策略,讓你了解律師如何協助小雅爭取無罪!
假檢察官說要監管帳戶才可脫罪,卻讓小雅成了洗錢被告
那是一個平凡的下午,小雅(化名)接到一通警察局的來電,說她涉及刑事案件,必須到案說明。小雅一開始還以為是詐騙,沒想到對方清楚說出她的姓名、帳戶資料,還表示案件已移送地檢署⋯⋯
一、檢方指控:你幫詐騙集團洗錢
根據檢方指控,小雅提供帳戶給他人轉帳、提款,涉嫌幫助處理犯罪所得,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5條之2,最重可處5年徒刑。但問題關鍵在於:小雅是否「明知」對方是詐騙集團?
二、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是什麼?常見誤解一次看懂
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5條之2:任何人不得為犯罪所得或可得之收益,提供或收受帳戶、存摺、提款卡等金融工具,違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科500萬以下罰金。
- 「只是借用帳戶,沒拿錢應該沒事吧?」→ 錯!只要有明知就構成犯罪
- 「我不知道他是詐騙,怎麼辦?」→ 重點在是否應該懷疑帳戶用途
三、專業律師介入,釐清洗錢罪的構成要件
小雅委任台中刑事律師陳伯彥後,陳律師從構成要件出發,協助釐清:
- 帳戶金流為正常(如薪資、保險)
- 與詐騙對話無涉犯罪內容
- 未收取報酬或參與詐騙流程
- 主動配合調查、無湮滅證據行為
四、法院認定:證據不足,小雅無罪!
法院認為帳戶被用於金流往來不足以證明「明知」,檢方未舉出轉帳指示、對話內容等證據,最終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301條第1項,小雅獲判無罪。

五、若被判有罪,洗錢罪後果會有多嚴重?
- 5年以下有期徒刑
- 500萬元以下罰金
- 職場錄用限制、留有前科
六、提醒:帳戶借用風險高,小心誤觸洗錢防制法
千萬別把帳戶借人,刑責可能比你想像的更嚴重!
- 拒絕親友借用帳戶
- 接獲檢警通知立即聯絡律師
- 保留對話紀錄、金流憑證
- 務必尋求律師協助,爭取最有利解決方案
七、本案由台中刑事律師陳伯彥親自辦理
成功判決無罪,小雅保住名譽,未留前科!
蘗樂法律事務所長期協助帳戶洗錢、詐騙冤案,具豐富辦案經驗,若你也遇到類似問題,歡迎來電或加Line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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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專辦詐欺與洗錢防制相關案件,致力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結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