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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誤信網友提供帳戶,小琪竟遭受害者提告詐欺與洗錢!

幸好小琪及早委任律師,成功獲得檢察官「不起訴處分」,避免刑事紀錄與重罪風險!
Q:誤信網友投資,被控幫助詐欺怎麼辦?
立即尋求律師協助,釐清金流、釋明動機,爭取檢察官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案件背景:帳戶轉帳遭追訴,小琪成了詐騙共犯?
本案當事人小琪(化名)是一位普通上班族,透過 IG 認識一名自稱「庭庭」(化名)的網友,對方表示可協助安排虛擬幣投資與獲利提領,並請小琪協助開設帳戶並轉帳。
沒想到短短幾週後,竟有多位投資人指控其帳戶為詐騙金流窗口,小琪被控告詐欺,銀行帳號直接變成人頭帳戶,甚至收到警方通知,需要到警局製作筆錄。
法律風險:帳戶提供與金流協助,恐涉重罪
| 行為 | 可能涉及罪名 | 法律風險 |
|---|---|---|
| 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 | 非法提供帳戶罪 | 5年以下有期徒刑 |
| 協助提領、轉帳 | 詐欺 | 5年以下有期徒刑 |
律師提醒:帳戶被借用也可能觸法!
帳戶若遭用於詐騙金流,不論是否知情,都可能涉嫌詐欺或洗錢,務必保留對話紀錄並尋求律師協助。
律師介入:釐清證據、建構無犯意辯護
小琪與家人驚慌失措後,立即委任陳伯彥律師協助處理。陳伯彥律師迅速展開下列步驟:
- 蒐集LINE與IG對話紀錄,證明小琪誤信指示
- 調閱帳戶金流,呈現未實際獲利
- 說明操作背景及技術控制非小琪所能判斷
此外律師也清楚陳述小琪從未見過所謂「投資方」,也未取得一毛錢報酬,純粹因誤信對方而協助轉帳。
結果揭曉:檢察官認定罪嫌不足,不起訴處分
經陳律師多次補充法律意見,檢察官最終認為:
- 無法證明小琪主觀上具有詐騙共犯故意
- 帳戶資金並未實質流入其個人帳戶或財產
- 整體事證不足構成犯罪
最終,台中地檢署給予「不起訴處分」,台中刑事律師陳伯彥成功幫助小琪順利脫身,恢復清白。
提供個人帳戶的法律風險:為什麼借帳戶也可能被告?
在本案中,小琪雖然不是詐騙集團的主謀,但因提供帳戶被用於轉帳與提領金流,仍遭檢方以「詐欺罪」調查。以下三條法律,是此類案件中最常引用的依據:
刑法第339條(詐欺取財罪)
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施用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為詐欺取財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📌 詐欺罪怎麼判?
不管是話術騙人、假裝專業投資,還是透過交友詐財,只要讓人自願把錢交出來,就可能構成詐欺罪。即使不是主謀,只要參與金流協助,也可能被當成共犯追訴。
刑法第30條第1項(幫助犯)
「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者,為幫助犯,處正犯之刑減輕之。」
📌 不是主嫌也可能被起訴?
只要你的行為對犯罪有幫助效果,就可能成立幫助犯。像是提供金融帳戶、協助提款、轉帳、聯絡其他人等,即便不是策劃者,也可能觸法。
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
「明知是犯罪所得,而協助藏匿、掩飾其來源或轉移者,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📌 幫忙轉帳也可能被認定洗錢?
若帳戶明顯異常、有大筆不明金額匯入卻照常轉出,檢察官會懷疑你是否「明知」金流有問題。即使你沒拿錢,只要有幫忙操作,都可能構成洗錢行為。
不起訴的常見理由有哪些?
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,常見的不起訴理由包括:
- 罪嫌不足:證據無法證明有罪(本案類型)
- 法律不罰:如行為不構成犯罪
- 不受理事由:如死亡、追訴權消滅等
帳戶被警示或凍結時該怎麼辦?
帳戶若遭金融機構凍結或被列警示帳戶,務必把握以下處理步驟:
- 向銀行詢問凍結理由
- 主動與警方聯繫、提出解釋
- 保留LINE、IG、Telegram等通訊紀錄
- 委請律師釐清金流來源與處理流程
越早求助律師,越能阻止情勢惡化為正式起訴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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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