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職創業被告背信?成功不起訴處分解析|台中律師推薦

Q:離職後與舊客戶合作,會違法嗎?

不一定。須視是否違反保密條款、構成背信或洩漏營業秘密要件而定。

離職後創業接案,竟被前東家提告洩密與背信?本案由台中刑事律師陳伯彥成功為小明爭取不起訴處分,拆解營業秘密與委任關係的法律要件,守住創業自由與名譽!

一、案件背景|自行創業卻收到警察通知

小明(化名)離職創業後與舊客戶合作,卻遭前東家控告違反背信罪與洩漏營業秘密,主張其使用在職期間所知資訊損害公司利益。

二、對方為何認定小明違法?

背信罪要件(刑法第342條)

  • 具受託事務關係
  • 違反誠信義務
  • 造成他人權益受損

洩漏營業秘密要件(營業秘密法)

  • 具有秘密性與經濟價值
  • 有合理保密措施

三、刑事律師協助關鍵分析

✅ 這是承攬,不是委任

小明與客戶為成果導向性合作,非受託處理事務,不符背信結構。

✅ 合作重新洽談

新合約內容為小明與客戶獨立磋商,無沿用舊案。

✅ 報價流程非營業秘密

資料屬業界通用,無保密協議,不符營業秘密保護要件。

四、檢察官裁定不起訴!

  • 非委任結構,不構成背信
  • 缺乏營業秘密構成要件
  • 報價資料不具秘密性

離職創業被告背信成功不起訴

五、什麼是「不起訴處分」?

不起訴處分等同檢察官認定無犯罪事實。通常理由為行為不構成犯罪、證據不足,代表被告清白獲得官方認證。

六、真的洩漏營業秘密會怎樣?

《營業秘密法》第13條之1:洩漏營業秘密最重可處五年徒刑,並得併科一千萬元罰金。

七、律師提醒:離職創業注意事項

  • 勿攜帶舊資料或名單創業
  • 確認是否簽署競業或保密條款
  • 遇到告訴請立即找律師應對

八、本案由台中刑事律師陳伯彥親自辦理

蘗樂法律事務所專辦刑事案件與企業風險控管,本案成功協助小明爭取不起訴,守住創業清白與名譽。

九、常見法律問題 Q&A

Q1:離職後與舊客戶合作合法嗎?

合法,但應避免使用舊資料並重新洽談、合約。

Q2:客戶名單是營業秘密嗎?

如無保密措施且為公開資訊,通常不成立營業秘密。

Q3:收到通知或被提告怎麼辦?

保留資料、避免回應、立即找律師處理。


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