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會打小孩,但我沒工作,離婚後孩子會歸誰?!

Q:沒有收入,就不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?

不是的!法院最重視的是孩子的「最佳利益」,不是父母的收入多寡。

  • 照顧者日常參與孩子生活,是法院評估的重要因素
  • 家暴證據越明確,越有可能爭取到監護權
  • 即使目前沒工作,也能透過法扶或社福資源協助訴訟

監護權一定給賺比較多的人嗎?

很多人離婚時,常常會被對方或長輩威脅說:「你又沒工作,小孩一定判給對方!」但這其實是錯誤觀念。

法院真正在意的是孩子的「最佳利益」,也就是誰能提供更穩定、安全、照顧得當的成長環境,而不是只看誰賺得多。

像是平時幫忙準備三餐、接送上下學、陪寫功課的家長,這些照顧付出,在法官眼中比一張薪資單更有分量。

家暴怎麼證明?

許多被家暴的家長會擔心「沒有影片怎麼證明?」其實可蒐集的證據很多:

  • 錄音或對話截圖
  • 孩子身上的傷勢照片與醫院診斷
  • 鄰居或老師的證言
  • 社工的訪視報告

不只肢體暴力,羞辱、貶低、限制行動與精神控制,也都是法律上的家暴。

孩子能自己選想跟誰嗎?

根據《家庭事件法》,7歲以上的孩子若具有理解能力,法院會參考他們的意願。

不過這並非「孩子說了就算」,法官會審酌孩子說法是否受影響或操控、理由是否合理。

  • 像是「媽媽會陪我做功課、照顧我」這類理由較有可能被採信
  • 但如果是「媽媽不讓我玩手機所以我不要跟她」,法官通常不會據此做判斷

我沒工作、沒收入,可以爭取監護權嗎?

當然可以!法院不會只因為一方沒有收入,就剝奪其監護權主張的權利。

此外,有多項社會資源能協助你進行訴訟:

  • 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扶律師
  • 各地社會局有協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機制
  •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可提供訴訟補助與轉介支援

📌 沒有經濟能力,也不代表沒有資格爭取孩子!

如果你長期是主要照顧者,法院會非常重視你的照顧紀錄與孩子的依附關係。

萬一孩子被判給對方,還能改變嗎?

可以!《民法》第1055條第3項規定,當孩子生活環境改變或不適,可聲請改定監護權

例如:

  • 孩子出現創傷反應或退縮行為
  • 學校老師、社工、醫師提出通報
  • 法院查證對方忽略照顧或再度家暴

這些都能作為重新審理的依據,保護孩子脫離風險環境。

律師提醒:家暴不是家務事,是法律問題

無論是你還是孩子,只要遭遇家暴,都應主動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與家人。

就算你目前沒工作,也不代表在離婚或監護權訴訟上就毫無機會。法院判斷時會綜合考量孩子的依附狀況、照顧紀錄、家庭環境、是否有暴力紀錄等,並不會只看金錢收入。

如果你正面臨相同困境,不要一個人承擔,建議儘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為自己與孩子爭取安全與希望。

若您也遇到類似法律問題,歡迎點此與我們聯繫,讓專業律師提供您的最佳協助: 立即預約法律諮詢


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家事與家庭暴力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與孩子爭取最有利的法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