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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老公會打小孩,但我沒工作,離婚後孩子會歸誰?!
Q:沒有收入,就不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?
不是的!法院最重視的是孩子的「最佳利益」,不是父母的收入多寡。
- 照顧者日常參與孩子生活,是法院評估的重要因素
- 家暴證據越明確,越有可能爭取到監護權
- 即使目前沒工作,也能透過法扶或社福資源協助訴訟
監護權一定給賺比較多的人嗎?
很多人離婚時,常常會被對方或長輩威脅說:「你又沒工作,小孩一定判給對方!」但這其實是錯誤觀念。
法院真正在意的是孩子的「最佳利益」,也就是誰能提供更穩定、安全、照顧得當的成長環境,而不是只看誰賺得多。
像是平時幫忙準備三餐、接送上下學、陪寫功課的家長,這些照顧付出,在法官眼中比一張薪資單更有分量。
家暴怎麼證明?
許多被家暴的家長會擔心「沒有影片怎麼證明?」其實可蒐集的證據很多:
- 錄音或對話截圖
- 孩子身上的傷勢照片與醫院診斷
- 鄰居或老師的證言
- 社工的訪視報告
不只肢體暴力,羞辱、貶低、限制行動與精神控制,也都是法律上的家暴。
孩子能自己選想跟誰嗎?
根據《家庭事件法》,7歲以上的孩子若具有理解能力,法院會參考他們的意願。
不過這並非「孩子說了就算」,法官會審酌孩子說法是否受影響或操控、理由是否合理。
- 像是「媽媽會陪我做功課、照顧我」這類理由較有可能被採信
- 但如果是「媽媽不讓我玩手機所以我不要跟她」,法官通常不會據此做判斷
我沒工作、沒收入,可以爭取監護權嗎?
當然可以!法院不會只因為一方沒有收入,就剝奪其監護權主張的權利。
此外,有多項社會資源能協助你進行訴訟:
- 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扶律師
- 各地社會局有協助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機制
-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可提供訴訟補助與轉介支援
📌 沒有經濟能力,也不代表沒有資格爭取孩子!
如果你長期是主要照顧者,法院會非常重視你的照顧紀錄與孩子的依附關係。
萬一孩子被判給對方,還能改變嗎?
可以!《民法》第1055條第3項規定,當孩子生活環境改變或不適,可聲請改定監護權。
例如:
- 孩子出現創傷反應或退縮行為
- 學校老師、社工、醫師提出通報
- 法院查證對方忽略照顧或再度家暴
這些都能作為重新審理的依據,保護孩子脫離風險環境。
律師提醒:家暴不是家務事,是法律問題
無論是你還是孩子,只要遭遇家暴,都應主動尋求法律途徑保護自己與家人。
就算你目前沒工作,也不代表在離婚或監護權訴訟上就毫無機會。法院判斷時會綜合考量孩子的依附狀況、照顧紀錄、家庭環境、是否有暴力紀錄等,並不會只看金錢收入。
如果你正面臨相同困境,不要一個人承擔,建議儘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,為自己與孩子爭取安全與希望。
若您也遇到類似法律問題,歡迎點此與我們聯繫,讓專業律師提供您的最佳協助: 立即預約法律諮詢
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家事與家庭暴力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與孩子爭取最有利的法律保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