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檢警認為詐欺共犯怎麼辦?律師協助成功爭取不起訴處分

借帳戶幫忙轉帳被控詐欺共犯?台中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,帳戶涉詐案例分享

Q:如果只是借帳戶或幫忙轉帳,卻被指控是詐欺共犯怎麼辦?會不會判刑?

並非所有涉及金流的情況都會構成犯罪。檢察官必須認定「明知詐欺仍協助」且「具有詐欺共犯故意」才能成立。
本案在陳伯彥律師的協助下,當事人最終獲得不起訴處分,成功避免刑事責任。

案件背景:單純幫忙,卻惹上詐欺官司

小華(化名)原本是一般上班族,平常生活單純,卻因為在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經營投資與公司代辦業務的女子,而陷入一場意外的官司。

該女子向小華表示,公司臨時需要協助金流操作,請小華幫忙提供帳戶並依指示進行轉帳,並承諾會給予回饋。小華認為只是單純「幫朋友的忙」,加上對方談吐專業,看似可信,便同意操作。

然而,沒多久小華就接到警方通知,竟被指控涉嫌成為詐欺集團共犯,涉及刑法詐欺取財罪與洗錢防制法相關罪嫌。這讓他焦慮萬分,擔心前途全毀。

檢方懷疑的爭點

  • 小華是否明知對方在犯罪卻仍協助?
  • 帳戶金流是否與詐欺被害人的匯款吻合?
  • 小華與詐欺集團成員是否有密切聯繫?

若無法釐清,小華可能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甚至還可能連帶負擔龐大的民事賠償。

依照《刑法》第339條,詐欺取財罪必須具備「施用詐術」與「取財不法利益」的主觀犯意,才能成立。

這些法律要件,正是律師爭取有利結果的關鍵。

律師的介入與辯護策略

小華在第一時間就委任了台中律師陳伯彥。律師結合多年刑事辯護經驗,針對案件特點提出三大策略:

  1. 強調沒有犯罪故意
    律師主張,小華並不知道對方涉及詐欺,他只是依照指示操作金流,沒有「詐欺共犯」的主觀故意。
  2. 與詐欺行為本身無關
    雖然有金流往來,但小華並未參與任何對被害人的詐術,例如假借投資、謊稱借貸。他僅止於操作轉帳,無法推論必然知情。
  3. 小華是被利用的角色
    陳律師整理出對話紀錄與小華的生活背景,證明小華只是被誤導、利用的被動角色,並無犯罪共謀。

檢察官的調查與認定

透過台中律師陳伯彥律師的辯護,檢察官在偵查過程中比對金流紀錄與對話內容後,最終認為:

  • 沒有直接證據顯示小華明知犯罪。
  • 對話紀錄顯示,小華確實被誤導,以為是正常投資或公司資金操作。
  • 整體證據不足以證明他具備詐欺或洗錢的故意。

成功令檢察官作出「不起訴處分」,小華免於刑事責任,順利保住清白。

詐欺案件不起訴成功案例,當事人因帳戶被利用險成車手,在台中律師辯護下成功免於起訴

不起訴處分的法律意義

很多人會誤以為「不起訴」和「無罪判決」是一樣的。事實上:

  • 不起訴處分:代表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不足,沒有必要提起公訴,案件在檢察官階段就結束,不會進入法院審判。
  • 無罪判決: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,法官認為罪證不足,才會宣告無罪。

也就是說,小華在偵查階段就因證據不足獲得不起訴,比打到法院再爭取無罪更節省時間與成本。

律師提醒:三大重點避免被誤認為詐欺共犯

⚠️ 律師提醒:即使只是「借帳戶」或「幫忙轉帳」,一旦金流涉及詐欺案件,就可能被檢調約談,甚至被列為被告。
  • 不要隨便借出帳戶 —— 很多詐騙集團會以「短期投資」「資金流轉」為理由,騙取帳戶使用權。
  • 保留所有通訊與金流紀錄 —— 若不幸被牽連,這些資料將是最重要的自保證據。
  • 及早委任律師 —— 律師能在偵查過程中提出法律意見,避免被檢方誤認為共犯。

常見問題 Q&A

Q1:借帳戶給朋友,一定會被判詐欺嗎?

不一定。檢方必須證明您「明知對方在詐欺」仍協助,才會構成詐欺共犯。如果只是被利用,沒有犯意,仍有機會不起訴,但隨著詐欺案件日漸猖獗,越來越常見之後,不具故意的認定也變得越來越嚴格,如遇上相關事件,建議先諮詢律師了解法律風險,再做出行動,以免觸法。

Q2:不起訴和無罪判決有什麼差別?

不起訴是檢察官階段結束,無罪是法院階段宣判。兩者都能免於刑責,但不起訴更省時省力。

Q3:律師在詐欺案件中能提供哪些協助?

律師能協助整理金流、對話紀錄,提出法律意見,釐清「主觀犯意」的爭點,並在偵查中爭取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。

如果您或親友遇到「銀行帳戶被警示」、「帳戶涉案」、「被疑詐欺共犯」的困境,務必立即尋求專業律師協助。陳伯彥律師將憑多年刑事辯護經驗,為您爭取最有利的結果。


本文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