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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被告公然侮辱賠60萬?律師協助僅賠1萬元滿落幕
Q:一句氣話會讓我賠錢嗎?
有可能,但金額會因情節大不同。本案當事人遭求償60萬,經律師據理力爭,最終僅須賠償1萬,成功爭取合理結果。
罵髒話竟成為訴訟導火線?本篇由蘗樂法律事務所分享真實成功案例,解析公然侮辱民事責任、法院如何判定精神慰撫金、以及如何透過律師協助逆轉訴訟結果,讓你在面對民事求償時更有底氣。
鄰里爭執升高,氣話竟變成60萬民事訴訟
案件起因:一句情緒性髒話遭提告
小明(化名)因鄰居長期佔用住家通道,憤而報警。處理過程中他不慎脫口一句「X你O」,當場被鄰居錄音存證。沒想到數週後,小明竟收到民事起訴狀,對方主張精神受創、索賠高達6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關鍵轉折:蘗樂律師出手,逆轉鉅額求償
小明驚慌之下透過友人介紹,找上蘗樂法律事務所求助,由陳伯彥律師主責應對。
律師團隊分析後指出,本案關鍵爭點包括:
- 是否構成「公然侮辱」與實際侵害
- 原告精神損害是否有醫療證明
- 賠償金是否符合比例原則
陳律師據此提出法律書狀,並援引判決實務,說明「情緒性發言不等同蓄意羞辱」,並積極與對方協商,成功將賠償金壓低。
法院判決重點整理
法院見解 | 理由說明 | 結果 |
---|---|---|
言語確有不當 | 但屬一時情緒性用語,非針對性羞辱 | 不構成重大侵害 |
原告提出錄音 | 但無醫療證明精神創傷 | 難以支持60萬高額慰撫金 |
綜合考量後 | 原被告皆有調解意願 | 判賠金額僅1萬元 |
法律解析:什麼是公然侮辱?怎麼判精神慰撫金?
法條依據
《民法》第195條第1項:「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自由、名譽、信用、隱私及貞操者,被害人得請求損害賠償…」
法院在以下情況,可能認定需賠償:
-
- 在公共場所或公開平台罵人
- 使用侮辱性語詞對特定對象
- 反覆騷擾或具持續性
- 造成被害人明確精神困擾或需就醫
若無嚴重後果或蓄意羞辱,法院多會酌情減輕賠償金額。
當事人回饋:一萬收場,遠比訴訟纏訟更有價值
律師協助下,小明獲得有利判決,事後感謝表示:
「當初一聽到要賠60萬真的快崩潰,多虧律師冷靜拆解案情,才讓我安心走完整個流程。」
這樣的結果不僅避免不必要糾紛,更讓他學到如何用法律保障自己。
律師提醒:民事求償不代表一定得賠,策略很重要
很多人遇到提告會直覺認輸,但其實:
- 錄音不等於構成要件
- 刑事不起訴仍可能有民事責任
- 精神慰撫金需符合法律與證據支持
請立即諮詢律師,才能避免賠過頭或做錯決定。
遇到公然侮辱訴訟?立即讓律師為你把關
若你也被提告名譽損害、公然侮辱、或面臨高額求償壓力,歡迎預約諮詢,蘗樂法律事務所團隊將為你提供專業判斷與策略建議,協助你用最小成本解決最棘手的法律風險。
由 台中律師陳伯彥 撰文,具多年民刑事案件訴訟經驗,成功協助多起名譽訴訟有效降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