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被比特犬咬傷,該怎麼辦?可以要求多少賠償?飼主會面臨什麼責任?

比特犬在 111 年就被列為「禁止飼養」的犬種,因為攻擊性強、咬合力大。若飼主疏於管理或教育,可能對他人造成嚴重危害。近期台北市就發生兩起相同犬隻跳窗攻擊路人事件,導致飼主被處以 20 萬元罰鍰並沒收犬隻。

本文由台中律師陳伯彥撰寫,從法律實務角度說明比特犬咬人時,受害者的求償方式與飼主的法律責任,協助民眾在突發傷害事件中有清楚的法律依據。

法律如何看待寵物?

在法律上,寵物並不具備人格權利,其地位被視為「財產」的一種。換言之,法律將寵物視為飼主的所有物,而不是獨立的主體。

當寵物造成第三人損害時,飼主即為法律上應負責任的主體

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7 條規定:飼主有義務確保自家動物不會傷害他人的生命、身體、自由或財產。

因此若寵物咬傷他人,法律將之視為財產造成的損害,由飼主承擔責任,受害者可依法請求賠償

比特犬攻擊他人時,飼主會面臨哪些法律責任?

若飼主未妥善管理導致比特犬傷人,將可能同時面對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

1. 民事責任 — 負擔受害者的損害賠償

《民法》第 191 條規定:飼主對於寵物造成他人損害,應負賠償責任。除非能證明已盡合理管理義務。

如能證明使用牽繩、嘴套等安全措施,飼主才有機會免責。否則法院多半會認定飼主應負責任

2. 刑事責任 — 過失傷害罪或更重處罰

如狗咬人造成傷害,飼主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 284 條過失傷害罪,最重可處一年以下徒刑。如被害人重傷或死亡,則可能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,面臨更高刑責。

3. 行政責任 — 高額罰鍰與犬隻沒入

根據《動物保護法》第 7 條與第 20 條規定,比特犬屬具攻擊性犬種,在公共空間中應強制使用牽繩與嘴套,違反者處罰如下:

  • 處罰鍰新台幣 3 萬至 15 萬元
  • 主管機關得依第 33 條沒入犬隻

陳伯彥律師提醒,飼主的管理責任是社會安全的一環,忽視將可能衍生複數法律風險

受害者可以請求哪些賠償?

依《民法》第 191 條,比特犬傷人事件中,受害者可依法請求以下賠償項目:

  • 醫療費:含傷口處理、疫苗施打、住院費用等
  • 精神慰撫金:針對驚嚇、心理創傷請求精神損害賠償
  • 財物損失:如衣物破損、機車毀損等
  • 工作損失:如因咬傷無法工作,得請求誤工費等

建議保存醫療單據、傷口照片、報案紀錄等,以利日後求償程序

比特犬咬人、寵物傷人、寵物咬人的當下的反擊,算不算違法?

若受害者在緊急狀況下反擊狗隻,造成犬隻受傷甚至死亡,是否構成違法行為?

正當防衛原則可免責

《民法》第 149 條:「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,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所為之行為,不負損害賠償之責。」

《刑法》第 23 條:「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,採取防衛行為者,無罪。」

如犬隻正在攻擊,反擊行為即構成正當防衛,即使造成犬隻傷亡,也不負法律責任

惟若已脫離危險仍持續攻擊或報復行為,則可能構成虐待動物,涉及《動保法》責任

律師在比特犬傷人、寵物傷人、寵物咬人的案件中可以提供哪些協助?

實務上,受害者在處理此類事件時常會遇到下列困境:

  • 飼主否認責任、拒絕賠償
  • 僅願意支付部分醫療費,不願支付精神慰撫金
  • 報警後警方處理不積極,案件無進展
  • 不清楚該提起民事求償還是刑事告訴

陳伯彥律師提供的法律協助包括:

  • 案件評估與法律諮詢
  • 和解談判:協助雙方協商賠償金額
  • 提起民事求償:請求醫療費、精神損害、工作損失等
  • 提起刑事告訴:過失傷害、業務過失致死等
  • 證據整理:指導蒐集照片、診斷證明、報案單等關鍵資料

如您或親友不幸遭遇比特犬、寵物傷人、寵物咬人的攻擊事件,建議儘早諮詢專業律師,保障自身權益並有效爭取應得賠償。


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民刑事與侵權賠償經驗,致力於為受害者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補償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