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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地檢署傳票、法院傳票與警局通知書有何不同?
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正式通知,很多人第一反應是:「我是不是被告了?」其實「傳票」與「警詢通知書」在法律效力上大不相同:
- 傳票:由法院或地檢署依《刑事訴訟法》第71條發出,如果沒有正當理由而沒去開庭可能被拘提。
- 警局通知書(警詢通知):由警察發出,通常是偵查初期的詢問,若沒到場大多數會直接進入地檢署程序,但警察仍可以請檢察官核發拘票。
📍 若來自地檢署: 表示案件還在偵查階段,會被傳喚前往說明案情。
📍 若來自法院: 則表示案件已進入審判程序,必須依時出庭接受法官訊問。
傳票上的「身分」代表什麼法律義務?
| 傳喚身分 | 法律意涵與應對方式 |
|---|---|
| 被告、犯罪嫌疑人 | 涉嫌犯罪,必須出庭,無故不到恐被拘提或通緝,建議律師陪同 |
| 證人 | 有義務到庭作證,不到場可罰鍰或拘提 |
| 告訴人 | 是提告者,可選擇是否出庭,但出庭有助於發聲與陳述案情 |
| 關係人(較少見) | 多數情況為非直接當事人,建議先詢問書記官了解案情 |
收到法院傳票可以不出庭嗎?
| 傳喚身分 | 是否可請假 | 未出庭後果 |
|---|---|---|
| 被告、犯罪嫌疑人 | ❌ 不可無故請假 | 可能拘提、通緝 |
| 證人 | ❌ 不可無故請假 | 可罰鍰、拘提 |
| 告訴人 | ✅ 可選擇出庭 | 不到場恐影響表達意見機會 |
| 關係人 | ✅ 可選擇出庭 | 通常不會有,但後續檢察官或法院可能會再以其他身份傳喚 |
如何合法請假不出庭?三步驟完成請假程序
✅ 傳票距離開庭還有兩週以上:
- 撰寫聲請變更期日狀(說明請假原因並附上佐證)
- 郵寄或親送至法院/地檢署
- 一週內致電書記官確認是否核准
📌 請假或改期都需經過檢察官或法官同意,非自動延期。
✅ 傳票距離開庭不足一週:
- 立即電話通知書記官
- 傳真聲請變更期日狀與證明資料
- 再度電話確認是否收到與核准情況
📌 未經核准不到庭仍可能被地檢署或法院認定為「無故不到」,請務必提前處理。
本人沒收到傳票也算通知成功嗎?
- 寄送到戶籍地,由同住親屬或管理員代收,仍會認為有確實送達。
- 若無人收傳票,會改將司法文書放在轄區派出所,並製作送達通知書,讓應受送達人知道自己有司法文書寄放在派出所要去領取。
📌 建議:定期查看戶籍地址的信件,避免錯失通知而損害自身權益。
出庭當天需要注意什麼?
- 攜帶傳票與身分證件至報到處
- 確認案號、開庭時間與地點,建議提前抵達
- 穿著整齊,尊重檢察官與法官
- 可請律師陪同,或詢問法庭志工協助理解流程
錯過出庭怎麼辦?
- 立即致電法院書記官說明情況
- 附上請假證明(證明文件)與補辦程序,請求安排重開庭
怎麼分辨傳票真偽?避免傳票詐騙!
✅ 真傳票特徵:
- 固定樣式
- 檢察官或法官、書記官簽名章
- 案由、案號與法院名稱清楚標示
- 無要求你匯款、開戶等不合理指令
❌ 假傳票常見詐騙特徵:
- 要求你限時處理、匯款保證金
- 拒絕你查證法院電話
📌 建議:直接聯絡法院或地檢署查證傳票真偽。
常見問題 FAQ
Q:收到傳票可以不出庭嗎?
A:如果你是被告、犯罪嫌疑人或證人,未經核准不得缺席。無故不到庭會面臨拘提、通緝或處罰鍰風險。
Q:收到傳票但不是本人簽收,還算有效嗎?
A:只要寄至戶籍地且有人簽收,仍然會被視為有效送達。
Q:怎麼分辨傳票是真的還是詐騙?
A:真傳票不會要求你匯款,也一定附有法院/地檢署名稱、檢察官或法官及書記官的印章。如有疑問應打電話向地檢署/法院查證。
Q:傳票開庭當天我臨時出事怎麼辦?
A:如果要請假務必提前請假,如果臨時有狀況也請立即電話通知書記官,並補交請假佐證文件,避免無故不到。
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不代表你犯罪,也不等於一定有罪。
重點在於:
- 認清角色 → 是被告、證人還是關係人?
- 適當應對 → 可依法請假,必要時找律師協助
蘗樂法律事務所提供專業刑事律師團隊
協助你釐清角色、陪同出庭、聲請改期,確保每一步都合法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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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