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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幫助詐欺罪不起訴成功案例|人頭帳戶遭利用怎麼辦?
Q:不小心提供帳戶會被判幫助詐欺嗎?
若無犯罪故意與實質參與,可爭取不起訴處分。
一段網路戀情,竟讓單純青年被誤當成詐騙共犯?這是一起現代常見的「愛情詐騙」延伸刑事案件,小華因誤信對方,提供了銀行帳戶與提款卡,結果帳戶被用作詐騙轉帳,被警方通知涉嫌幫助詐欺。
網路交友誤信對方,小華落入陷阱
小華長期透過網路尋找交往對象,某次認識了一名女子,對方以曖昧訊息取信於小華,甚至稱呼他為「老公」,進一步要求提供提款卡與密碼,聲稱這樣才會見面。
「如果早點弄完我可能星期五下午就來找老公。」被這樣的話語打動,小華沒有多想,便依言將帳戶資料提供給對方。
帳戶被警示,警方通知涉嫌幫助詐欺
提供帳戶不久後,小華的帳戶遭警示凍結,他也收到警方通知,帳戶淪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。警方說明已有受害人款項流入該帳戶,因此將以幫助詐欺共犯進行偵辦,案件也被移送地檢署。
家屬擔心後果,尋求專業律師協助
小華的家人非常擔憂,因為他有輕度智能障礙,對人際互動與金錢辨識力有限,當初並未收取報酬,也完全不知帳戶將被用於非法用途。
面對刑責風險,他們找上台中蘗樂法律事務所,由陳伯彥律師親自處理。
律師分析三大重點,成功爭取不起訴
- 缺乏犯罪意圖:小華提供帳戶的唯一動機是出於感情期待,並非有意協助詐騙,欠缺主觀犯意。
- 智能障礙影響判斷:律師附上診斷證明,證明其理解與判斷能力有限,更易受情感操控。
- 未實質參與詐欺行為:小華僅提供帳戶,並未協助詐騙操作金流,未參與實際詐術過程。
檢察官最終認定無罪,處分不起訴
在陳伯彥律師的協助下,檢察官經審酌全案後,認定小華並無幫助詐欺之故意與行為,最終作出「不起訴處分」。
小華成功脫離刑責,也避免背負詐欺罪名,對家屬與本人而言是一大解脫。
律師提醒:不要輕易提供帳戶!
提供帳戶有可能吃上詐欺罪責
即使是出於好意,也可能被視為人頭帳戶,成為詐騙共犯。
網路交友時,如對方要求提供帳戶、借款或代轉資金,請務必提高警覺,這是詐騙集團常見的誘騙手段!
若帳戶遭警示,應立即向律師尋求協助,避免事態擴大,並釐清自己是否涉案或可主張無罪。
蘗樂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刑事案件經驗,協助當事人有效應對詐欺指控,守護您的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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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