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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親權是什麼?了解父母對子女的法律權利與責任
Q:什麼是親權?
親權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身心與財產上的保護、教養與管理的法律責任與權利。
Q:法院如何決定誰行使親權?
法院會依據子女最佳利益原則,考量照顧能力、經濟條件、親子互動等因素裁定。
Q:離婚後父母是否都能共同行使親權?
可以,但會有一方擔任主要照顧者,負責日常生活事項的決定。
處理與家庭有關的法律議題時,親權幾乎是不可避談的重要概念。它不僅關係到子女的生活安排、醫療教育,甚至涉及重大財產決策與法律代理。本文將帶您一次釐清什麼是親權、法律上的行使方式、法院實務的判斷準則,以及當親權遭濫用時的法律處置方式。
親權的法律定義與基本原則
親權係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、教養與財產管理的權利與義務,須以子女利益為最優先考量。
共同行使親權與法院的判定標準
父母原則上共同行使親權,無論是否仍為夫妻,但若無法協調,法院可裁定由其中一方單獨或部分行使。
法院判定親權歸屬的四大原則
- 子女最佳利益原則: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與發展為最高原則
- 主要照顧者原則:由平時主要照顧孩子的一方優先考量
- 穩定性原則:避免生活環境劇烈變動對子女造成影響
- 尊重子女意見:若子女已具判斷能力,法院會參考其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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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權的停止
法院可依聲請停止一方親權,常見原因包括:
- 對子女施暴、遺棄或嚴重疏忽照顧義務
- 涉及重大刑事案件(如性侵、毒品等)
- 嚴重酗酒、精神疾病未治療,導致危害子女
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財產的管理
父母有代理與管理未成年子女財產的權利,但須符合誠信與利益原則,常見情況如下:
- 存款管理、學費支付、保險安排
- 處分重大財產(如繼承不動產)須法院許可
- 不得以子女名義從事高風險投資或借貸
常見誤解與法律提醒
- 誤解:只有結婚才能行使親權 → 實際上未婚父母也可共同行使親權
- 誤解:子女滿20歲才可以自己做主→ 目前修法已改為18歲,子女年滿18歲即認為是成年人
- 誤解:男方較有機會獲得親權 → 法院以照顧能力與子女利益為判斷依據
律師提醒
親權不是父母的特權,而是一項沉重的法律責任。濫用或怠忽,都可能導致親權停止甚至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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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家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家庭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