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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家庭暴力保護令怎麼申請?
家庭暴力防治法三大機制一次看懂
Q:遭遇家庭暴力時,法律可以怎麼保護我?
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提供三種保護令機制,幫助受害者擺脫暴力控制,重拾人身安全與尊嚴。
家庭應該是讓人安心的避風港,但當暴力悄悄侵入,受害者常因恐懼、羞愧而選擇沉默。實務中,我們見過太多被傷害卻不敢說出口的當事人。家庭暴力不只是「打人」,包括精神虐待、控制金錢、持續監控等,都是法律定義下的暴力行為。
本文由台中律師陳伯彥撰文,帶您從實務經驗出發,解析家暴的法律定義、保護令的種類與申請流程,協助您在危機中做出正確的決定。
什麼情況構成家庭暴力?
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發生下列行為之一:
- 身體暴力:打巴掌、推擠、勒頸、丟東西等
- 精神暴力:辱罵、威脅、情緒勒索、隔離人際
- 經濟暴力:完全控制金錢、禁止工作、掠奪財產
法律認定的「家庭成員」包含誰?
| 身份關係 | 法律解釋 |
|---|---|
| 配偶或前配偶 | 即使已離婚,仍在保護對象範圍內 |
| 同居關係者 | 無需戶籍設立,只要具共同生活事實 |
| 直系親屬、四親等旁系 | 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姻親皆包含 |
律師解析:三種家暴保護令怎麼申請?
Q:我還在猶豫,真的可以申請保護令嗎?
可以,只要有遭受家暴的事實,不論是身體或精神暴力,都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。
保護令類型一覽
| 保護令類型 | 申請方式 | 核發時間與效期 |
|---|---|---|
| 緊急保護令 | 由警方或社工通報,法院可口頭裁定 | 約4小時內核發,立即生效 |
| 通常保護令 | 由當事人或律師向法院提出書面聲請 | 最長可達2年,需開庭審理 |
| 暫時保護令 | 法院得在審理期間核發,避免空窗期 | 可於正式保護令核發前生效 |
保護令內容有哪些?
- 禁止施暴者接觸、通訊、尾隨、跟蹤
- 命令施暴者搬離住所,或遠離特定場所
- 臨時安排子女的監護與接觸
- 命令支付醫療費用、庇護費、心理輔導費
保護令申請流程懶人包
- 報警或向社工/律師求助
- 準備初步證據並聲請保護令
- 法院審理並核發保護令
真實案例分享|家暴不是妳的錯
我們曾協助一名年輕媽媽「小芳」(化名),長期遭丈夫肢體與精神虐待。她原本忍耐多年,直到孩子也成為受害者後,才勇敢求助。律師立即協助申請緊急保護令,後續順利取得通常保護令與住所權,孩子也獲得心理輔導協助。
家暴常見法律問題 Q&A
Q:家庭暴力沒有報警可以申請保護令嗎?
可以。只要能提出初步事證(如錄音、對話紀錄、證人證詞等),即有可能成功聲請保護令。
Q:保護令的效期是多久?可以延長嗎?
通常保護令有效期最長2年,若仍有威脅存在,可於期滿前向法院申請延長。
律師提醒:家暴不是「家務事」,法律會保護你
根據統計,申請保護令的成功率相當高,特別是由律師協助聲請,更能準確呈現威脅事實與佐證資料。越早求助,越能保護自己與孩子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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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處理家庭暴力與保護令實務經驗,致力於為弱勢當事人爭取安心與正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