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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單方訴請離婚成功案例|成功爭取監護權與扶養費!
Q:對方不願離婚,我該怎麼辦?
即使對方不願意,仍可透過法律訴訟,單方面請求離婚並爭取孩子監護權與應得財產!
你是否面臨這些離婚困境?
- 對方不願離婚,我能單方面請求離婚嗎?
- 離婚後孩子的監護權如何確保?
- 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配才公平?
- 對方出軌、不負責家庭,我可以請求賠償嗎?
如果你也有上述疑問,本篇將以真實案例解析,如何透過法律途徑,成功單方訴請離婚,爭取孩子監護權與合理財產分配!
案件背景:丈夫外遇不負責任,當事人決定提起離婚訴訟
小美(化名)與丈夫育有一子,但丈夫長期:
- ❌ 不回家、不照顧小孩
- ❌ 多次外遇甚至嫖妓
- ❌ 不提供家用,揮霍金錢
- ❌ 面對離婚協商一再拖延
在家人支持與律師協助下,小美決定透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與孩子。
陳伯彥律師助力調解成功,當事人一次解決四大難題
一、成功單方訴請離婚
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,若配偶有重大過失,如外遇、惡意遺棄等,即可單方提起離婚。
本案中,我們蒐集:
- 外遇證據(對話、簡訊、照片)
- 金流紀錄(未盡家庭經濟義務)
- 證人證詞(佐證其不履行家庭責任)
最終成功於調解階段就讓對方同意離婚!

二、爭取孩子單獨監護權
依《民法》第1055條,法院裁量監護權以「子女最佳利益原則」為依據。
本案調解結果:
- 小美取得單獨監護權
- 丈夫保留有條件探視權
保障孩子受妥善照顧,不受父親不良影響!
三、確認扶養費金額
依《民法》第1116條,未監護方需負擔子女扶養費。
- 每月 19,000 元,至子女成年(或22歲)
小美無後顧之憂,孩子教育生活無虞!
四、公平離婚財產分配
依《民法》第1030條,適用法定財產制者,婚後財產應平均分配。
- 小美分得 100 萬元財產
- 對方須支付 120 萬元賠償(含財產差額與精神慰撫)
有效防止對方隱匿財產,保障應得權益!
常見 Q&A|離婚訴訟關鍵解析
Q:對方不願離婚,我還能訴請嗎?
A:依法律規定,遇到外遇、惡意遺棄等情況,即可單方訴請離婚。
Q:監護權一定會判給母親嗎?
A:不一定,法院依子女最佳利益裁定,證據與照顧能力是關鍵。
Q:離婚財產如何分配?
A:原則上婚後財產各半,若對方隱匿,可請法院調查,並爭取補償。
想離婚卻不知從何開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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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離婚及親權訴訟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