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當得利返還案例|家人私吞遺產怎麼辦?法院成功判決追回44萬

Q:若家人擅自提領父母存款,能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嗎?

可以。若對方無贈與或繼承依據,即可依《民法》第179條提起不當得利返還訴訟。

當親人之間產生財產爭議,尤其是長輩的存款被家族成員擅自提領時,往往令人感到無奈與兩難。但事實上,這類行為若未經授權或無法律依據,依法即構成不當得利,可請求法院返還金額

本案例由台中律師陳伯彥承辦,協助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成功追回44萬元遺產,過程中詳細拆解對方證詞、掌握金流關鍵,最終獲得法院支持。

父親積蓄遭兄長私吞,引發遺產爭議

當事人為家中次子,幾年前發現父親的50萬元存款被大哥擅自匯入自己帳戶。大哥僅返還6萬元後即避不回應,父親還曾寄出存證信函要求返還,其餘44萬元卻遲遲未清。

在父親過世後,這筆款項仍未歸還,當事人決定尋求法律協助,委任蘗樂法律事務所的陳伯彥律師處理,正式提起「返還不當得利」訴訟。

大哥辯稱為贈與,證詞遭法院質疑

訴訟過程中,大哥辯稱這筆款項為父親的贈與或母親售金飾後補貼,並請妻子出庭作證。然而,陳伯彥律師透過細緻調查,成功揭露多項疑點:

  • 證人證詞偏頗:證人為被告配偶,欠缺中立性。
  • 金飾存放紀錄不存在:證詞稱金飾存放於某銀行保險箱,實際查證後無此紀錄。
  • 經濟能力不足:家庭收入與嫁妝價值無法支應30萬金飾。
  • 返還行為自打嘴巴:若真為贈與,為何會返還6萬元並寄出存證信函?

法院認定構成不當得利,判決返還

法院最終採信原告主張,認為被告取得財產無法律原因,且無具體證據證明贈與成立。判決其應返還不當得利金額44萬元,並依法分配給所有繼承人,為當事人成功討回應有權益。

Q: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需要哪些條件?

原告需證明對方取得利益無法律原因,且該行為造成自己權益受損,即可依《民法》第179條提起訴訟。

法院裁判理由簡析

法院指出,被告無法提出贈與合意書或其他書證,且證人為利害關係人,其供述未足採信。另被告曾返還部分款項,反而坐實其所持金額並非完全合法所得。最終判決其構成不當得利,依法返還並進行遺產重新分配。

律師提醒:類似遺產爭議,應及早諮詢專業

許多家庭爭議源於誤會或未具法律依據的資金挪用。若遭遇家人擅提長輩存款、未經授權變賣財產或侵占共同遺產,切勿姑息。應盡快蒐證、尋求律師協助,以保障自身與其他繼承人權益。

如何蒐證與準備返還不當得利訴訟?

  • 銀行金流紀錄:包含轉帳明細、提款紀錄。
  • 對話紀錄:如LINE對話、存證信函、通話錄音等。
  • 家長遺囑或口頭說明佐證
  • 無贈與合意的反向證明:例如並未在戶政系統登記財產贈與。

關鍵法條小教室

《民法》第179條:「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,致他人受損害者,應返還其利益。雖有法律上之原因,而其後已不存在者,亦同。」

遺產被家人私吞該怎麼辦?成功討回遺產的真實案例
▲ 家人擅自提領父母存款,依法可提起不當得利訴訟追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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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民事與遺產訴訟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