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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違反洗錢防制法成功緩刑|人頭帳戶詐騙怎麼辦?
被誤當詐騙幫兇怎麼辦?本篇分享蘗樂法律事務所成功爭取當事人緩刑的真實案例,協助你理解《洗錢防制法》相關風險、司法觀點與法律應對方式,避免因無心之過留下前科。
Q:提供提款卡變人頭帳戶也會違法嗎?
會。若提供帳戶、提款卡給他人使用,導致其用來收取詐騙款項,即可能構成《洗錢防制法》幫助犯,刑責可達5年以下。
- 即使無收取報酬,只要協助資金流轉即構成違法風險
- 無犯罪故意者仍可爭取緩起訴、緩刑或免責處分
- 建議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,自保是關鍵
| 情境類型 | 是否可能構成違法 | 相關法律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單純提供提款卡給朋友使用 | 可能觸法 | 洗錢防制法第15條 |
| 不知情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 | 可主張無故意、爭取緩起訴 | 刑法第12條(主觀要件) |
| 有收費協助洗錢 | 高機率觸犯幫助犯 | 刑法第29條、銀行法第29條 |
案件背景:網購不慎提供帳戶,小君遭判刑
年輕女子寄出提款卡,變成詐騙集團人頭帳戶
小君(化名)剛出社會,透過社群購物時因對方要求「轉帳不便」,便將銀行帳戶與密碼寄給賣家。沒想到對方竟是詐騙集團,帳戶成了轉帳平台。
檢察官起訴違反洗錢防制法,一審遭判刑四月
檢方指控小君明知或可得知帳戶將被用於犯罪,仍提供使用。法院採信起訴內容,一審被判處四個月有期徒刑,併科新台幣三萬元罰金。
成功上訴逆轉!改判兩年緩刑免入監
蘗樂律師團介入,釐清當事人非主觀故意
小君家人透過朋友介紹,找上蘗樂法律事務所。刑事律師團隊詳細調查後發現,小君僅是出於信任並未收費,且無犯罪動機。
積極調解與法治教育參與,成功翻案
經律師協助與被害人和解、說明案件原委,法院最終認可小君無主觀犯意,陳伯彥律師成功幫小君爭取到兩年緩刑,條件包括:
- 不得再犯
- 參加法治教育課程
- 定期回報行為狀況
若完成條件,將不留下任何刑事紀錄。
常見人頭帳戶陷阱與預防提醒
- 假網拍賣家要求提供帳戶、提款卡
- 「兼職幫忙收款」名義誘騙開戶
- 假交友/情感詐騙取得帳號資訊
當對方要求提供帳戶資訊時,請立即警覺!避免成為詐團人頭帳戶。
律師能為你做什麼?
- 檢視金流與對話紀錄,釐清法律責任
- 與檢察官溝通協商、爭取緩起訴或緩刑
- 代表當事人參與和解、協助被害人賠償
- 避免入監或留下前科,降低社會成本
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5條:
「意圖掩飾、隱匿犯罪所得來源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相關常見問題 FAQ
提供帳戶但沒拿錢,也會被判刑嗎?
是的。 重點在「是否協助犯罪行為成立」,而非是否獲利。
一審被判刑後還有機會翻案嗎?
有機會。 若能證明無犯罪動機或達成和解,二審可望改判。
洗錢防制案件會留下前科嗎?
若未獲緩起訴或緩刑,判刑確定後會留下刑事前科紀錄。
如果你也不小心捲入刑事案件⋯
無論是網購帳戶被冒用、捲入詐騙金流或遭檢方調查,《洗錢防制法》相關責任不容忽視。第一時間尋求律師協助,才能爭取最有利處理方案。
蘗樂法律事務所刑事團隊具多年辦案經驗,曾協助多起詐欺、人頭帳戶、洗錢案件,成功爭取緩刑、不起訴或無罪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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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訴訟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