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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違反洗錢防制法獲判緩刑3年,不用入監!|人頭帳戶誤用案件成功辯護案例
Q:誤信貸款業務提供帳戶,會被當共犯嗎?
是的,提供帳戶可能構成違反洗錢防制法,建議立即尋求律師協助!
小明(化名)為了貸款解決經濟壓力,卻因提供帳戶而遭檢察官起訴!本案最終在陳伯彥律師積極辯護下,成功爭取緩刑,不需入監服刑。
誤信貸款專員,小明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
小明是台中一位勤奮工作的上班族,因家庭開銷龐大,一直有貸款的打算。某日接到「信貸專員」來電,對方聲稱只要提供帳戶就能提升信用額度,順利申貸。小明不疑有他,竟一次提供三個帳戶並寄出提款卡與密碼。
不久後,警方因詐騙案件追查資金流向,發現這些帳戶正是小明名下,檢方依法依《洗錢防制法》提起公訴。
法律觀點: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屬違法
依《洗錢防制法》第15條之一規定,提供三個以上帳戶即可能構成三年以下刑期的刑責。即使不知帳戶用途,只要導致資金流入詐騙體系,仍會被認定違法。
法律條文摘錄:
「未經正當理由,提供自己或他人金融帳戶供他人使用,致犯罪之資金流入或匯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…」
陳伯彥律師出手救援:還原真相、爭取緩刑
承辦此案的陳伯彥律師,立即針對事證進行分析,並提出以下辯護重點:
✅ 小明無犯意,是遭詐騙集團利用
- LINE對話記錄顯示,小明誤以為是貸款流程。
- 從未接觸詐騙集團、也未曾涉入任何詐騙行為。
✅ 並未收受報酬,沒有獲利動機
- 提供帳戶未收錢,純屬好心協助申貸。
- 無任何詐騙分贓紀錄,無圖利動機。
成功獲判緩刑3年!不用坐牢!
法院最終認定小明違反《洗錢防制法》,但在律師提供證據與書狀說明後,認定他為初犯、無前科,且態度懊悔並與受害者達成和解。成功判處緩刑三年,免去牢獄之災。

律師提醒:帳戶千萬不能交給他人使用!
重要提醒
任何宣稱可「代辦貸款、提升信用」而需交出帳戶的行為,極可能是詐騙陷阱。
許多民眾誤以為只是配合貸款流程,卻不知已被捲入犯罪體系。一旦帳戶涉案,即便自己沒犯詐騙,也會被視為共犯,面臨偵查與刑責。
若已提供帳戶且察覺異常,應立即報警,並尋求律師保護自身權益。
選擇蘗樂.選擇專業
本案由台中律師陳伯彥親自承辦,憑藉豐富刑事經驗與策略辯護,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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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台中律師 陳伯彥律師 撰文,具多年刑事案件經驗,致力於為當事人爭取最有利的法律解決方案。
